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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电动车+罚款辽宁这严查电动车!朝阳人注意!
来源:米乐网页版登录  发布时间:2024-12-29 01:11:26   浏览 91 次

  龙港区XX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典型案例

  2024年10月18日,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龙港XX电动车行给予:1、没收非法改装电瓶车一台;2、罚款人民币:1799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6日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科和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同联合龙港区市场局、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共同对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后发现的涉嫌销售改装电瓶车问题进行查处。经查,当事人按照购车人为增加车辆续航的要求将原蓄电池(天能牌铅酸电池型号6-DZF-12)改装为雅迪牌石墨烯3代电池(型号6-DMF-23),并改装了车辆的电池仓,使得改装后的蓄电池容量由12AH增加到23AH,电动车输出功率增加,且电池仓改装后安装原蓄电池后蓄电池周围均有5-3cm不等的缝隙,该行为涉嫌私自改装,造成安全风险隐患,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当事人承认以上违法事实。

  葫芦岛市龙港区XX摩托车配件商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典型案例

  1、2024年10月14日,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葫芦岛市龙港区XX摩托车配件商店给予:1、没收非法改装电瓶车一台;

  2024年8月28日,市局执法队接到葫芦岛市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专班案件线索移送单,电瓶车车主周某,系龙港区美团骑手,其购买的电瓶车存在涉嫌私自改装,购买门店为XX摩配。经查,当事人店铺发现的涉嫌改装电瓶车,为当事人回收的二手电动车辆,在回收时该车辆未进行改装。该车辆货值金额为1000元,在销售时按照购车人要求而加装了锂电池用“弯头线”,原车所配电池为天能电池集体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铅酸电池,原车电池插口无法匹配锂电池,加装锂电池用“弯头线”后能够正常的使用锂电池,但已经改变了原车线路,造成安全风险隐患,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当事人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后将车辆原价召回。其所加装“弯头线”属于非法改装,当事人承认以上违法事实。 来源: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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