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人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人防系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现状,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在全市人防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组织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广泛开展宣传培训,不断的提高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水准,有效防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冬春火灾防控重点是所属公用人防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即日起至“两会”结束,要循环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人防系统所属开发利用的早期人防工程和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单建式人防工程(以下简称单建式含早期人防工程)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尤其是开发利用为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认真排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集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一要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控,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定时开展防火巡查,做到隐患消除,若发生意外引起火灾能快速响应、高效处置。要加强办公用电管理,下班后要检查办公电器设备是否关闭,确保人走电关。二要加强对所属公用人防设施用电设施检查。要及时检查用电线路,避免因线路老化发热引起短路,对违规使用电器设备、乱牵搭电气线路进行全方位检查,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2.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板材建筑。深入单建式(含早期)人防工程、人防开发利用出租场所等重点部位做全面检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硬质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
3.强化“小火亡人”防控。持续开展以“四清一查”即以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与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摸清在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出租场所等重点部位中60岁以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以及独居老人的底数。加强消防安全入户宣传,上门帮助指导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宣传安全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常识。
持续开展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出租房屋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老化、电瓶车违规充电停放等问题。对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整治违法经营、违规搭建、违章操作、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超标存货堆物、违规住人等问题。
要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停放公务用车和私车,杨哥禁止堵塞挤占疏散通道,确保安全出口畅通,严肃处理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乱堆乱放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加强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要对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泵房、室内消火栓、各个场所的灭火器材、应急灯和逃生指示牌、安全出口标志等做全面检查。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严禁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泵应始终处于自动状态。数量配置不足、超过期限和损坏的设备设施要及时添置和维修保养。
各单位要结合排查行动,深入单建式(含早期)人防工程、人防开发利用出租场所等重点部位,对经营、管理、使用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宣讲用火用电安全及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并且开展火场逃生疏散演练,对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全部宣讲培训到位,并定期上门提醒,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员开展1次内部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逃生自救技能,开展1次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逐步提升干部职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突能力。
元旦、春节、元宵节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时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做好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战备值班制度,要格外的重视节假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察觉缺陷和苗头及时果断处置。要保持节假日期间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人防系统现有指挥平台、资源、设施和队伍要做好应急处突准备,配合各级政府做好处突工作。
各级人防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比较有效的防范措施,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研判本部门、本行业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明显问题,科学制定防控火灾方案,加强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